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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Jun 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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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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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与会 董事一致推举靳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 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 逐项认真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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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 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 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 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 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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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 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 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 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 价。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 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且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和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 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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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 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 管部门对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的减持将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国
丝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34,926.18 30,000.00
合计 34,926.18 30,000.00

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述 拟投资项目用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 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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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 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 《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上海北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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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根据《注 册管理办法》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无 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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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及《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本次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填补措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并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 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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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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