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2, 2021
57344_rns_2021-03-22_40d88085-2093-435e-80c5-750456c2e92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下午 1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举行,我们已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材料。根据《上海北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1 年的授信总额度和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有 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本次审议收购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权收购交易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标的进行评估。股权收购价格基于市场化的原则,以评估值为 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 形。
五、本次收购江苏尔华杰股权,公司可以获得江苏尔华杰现有土地用于开展 新能源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及热泵项目,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业务布局,把握新 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本次对外收购事项,并敦促公司管理层确保交易对手方按时履行协议中有
关工商变更和资产交割的条款,重视对收购完成后的业务管理。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 贾建军 倪宇泰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