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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Baosteel Packaging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r 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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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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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2017年度,我们作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宝钢包装”)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7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李申初先生、 颜延先生和韩秀超先生,均为第四届董事会连任。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 )2017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
|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
|
| 李申初 | 6 | 4 | 2 | 0 | 0 | 否 | 1 |
| 颜延 | 6 | 3 | 3 | 0 | 0 | 否 | 0 |
|---|---|---|---|---|---|---|---|
| 韩秀超 | 6 | 3 | 3 | 0 | 0 | 否 | 1 |
2017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 作用。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公司配合情况
2017年,独立董事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 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沟通,使独立董事及 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获取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召开董事会及相 关会议前,相关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 件,有效的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采购钢材商品、销售钢材商 品、出租厂房及设备等。这些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 我们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我们 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 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和聘任 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和 内控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的审计意见。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每年分派的现金股
利不低于当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0%。
-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 报告4 项(其中年度报告1 项、半年度报告1 项、季度报告2 项), 临时公告40 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 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八)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公司 在 2017年度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了在对象上涵盖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层次上涵盖企业 所有营运环境、营运活动,在流程上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评价 等各环节的健全的内控体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能 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得到有效执行,达 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 了各自职责,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 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 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2018 年,我们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关联交易、对 外投资等方面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并高度关注公司的实际运营情 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
特此报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申初:
颜 延:
韩秀超: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