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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Baosight Software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4

Mar 1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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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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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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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4-008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 年3 月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拟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和股本的修改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4】31130001 号),

(一)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0,917,291 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4,131,576 元。”

(二)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40,917,291 股。

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226,517,291 股,占66.44%;境内上 市外资股114,400,000 股,占33.56%。”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4,131,576 股。

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249,731,576 股,占68.58%;境内上 市外资股114,400,000 股,占31.42%。”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 例限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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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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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修改为:“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三、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第四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 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的规定,

原“第一百五十五条„„(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百分之三十;确因特殊情况,现金分配比例低于百分之三十的,董事 会应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根据年度盈利情况、累计未分配利润及现金流状况,为保持股本 规模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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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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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在同等条件下,相对于股票方式,优先采取现金 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百分之三十;确因特殊情况,现金分配比例低于百分之三十的,董事 会应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根据年度盈利情况、累计未分配利润及现金流状况,为保持股本 规模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章程修改后,公司其他治理文件的相关条款将相应修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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