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anghai Baosight Software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Sep 15, 2025

57051_rns_2025-09-15_0e1e5cfc-9076-407c-a240-9e792376422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

==> picture [83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孙志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 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 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 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该公 司前 5 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1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

==> picture [83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 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 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3 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 6 年。

本人已经通过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2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 —— 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 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 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志祥 2025 年 9 月 1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