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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Baosight Software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Dec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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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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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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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拟通过发行 A 股 普通股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马钢集团、马钢投资、基石基金、 苏盐基金、北京四方持有的飞马智科 75.7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其中:向马钢集团、马钢投资、基石基金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向苏盐基 金发行股份支付对价比例为 30%,剩余 70%为现金方式支付;向北京四方以现 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飞马智科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 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属于相 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 者相关资产。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 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资产购 买、出售事项,亦不存在购买与本次交易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行为,无需以累计 数计算相应数额。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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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王一鸣 罗 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