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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ANLOGIC INFOTECH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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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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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路科技”或“公司”)于2021 年12 月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11,300,961.07 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09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10 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302,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642,462.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 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86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 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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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新一代现场可编程阵列芯片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38,886.48 37,938.28
2 现场可编程系统级芯片研发项目 30,061.72 30,061.72
3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32,000.00 32,000.00
合计 100,948.20 100,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 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1 年11 月10 日,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06,571,857.33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 于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94 号),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1 新一代现场可编程阵列芯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75,379,656.07
75,379,656.07
2 现场可编程系统级芯片研
发项目
24,220,078.00
24,220,078.00
3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6,972,123.26
6,972,123.26
合计 106,571,857.33 106,571,857.33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101,957,537.70 元(不含增值 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84,669,000.00 元(不含增值税)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 其他发行费用17,288,537.70 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1 年11 月1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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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729,103.74 元(不含增值税),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上 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94 号)。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6,571,857.33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729,103.74 元,共计 111,300,961.07 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 年12 月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11,300,961.07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 定。

五、专项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 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3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的6 个月 内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 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1 年11 月10 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1]第ZA15894 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安路信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 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宜无异 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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