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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ANLOGIC INFO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Jun 1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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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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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路科技”)于 2023 年6 月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4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4 月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蒋守雷作为 征集人就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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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4 月29 日至2022 年5 月10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2 年5 月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 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6)。

4、2022 年5 月20 日, 公司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 年5 月2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5、2022 年5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 部公示,公示期不短于10天。公示期间,公司内部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 议。

7、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预留授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3年5月16 日为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并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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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二、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上海安路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有1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上述11 名激励对象共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1,80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根据规定将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将由原3,200,000 股调整为2,998,200 股。

此外,在第一个归属期的个人考核中,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C。根据规 定,该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为70%。第一个归属期已获 授剩余的30%的限制性股票将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该名激励对象本期已获授 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83 股由公司作废。该名激励对象本期已获授但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183 股由公司作废。

综上,公司将作废11 名离职员工已获授的201,800 股,及由于个人绩效考 核未达标需作废的183 股,共计201,983 股。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研发技术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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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本次作废处理离职及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处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作废处理11 名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主动离职、1 名绩效考核未 完全达标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11 名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主动离职、1 名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为C,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 司作废处理11 名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及1 名绩效考核为C 的激励对象的已获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路科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 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 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 象、归属数量及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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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6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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