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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Amarsoft Information & Technolog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Feb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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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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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王蔚松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上午 10:00 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蔚松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 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进行公告。本次征集行动 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述;本次征 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 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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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券代码: 300380 公司法定代表人:高鸣 公司董事会秘书:曹丰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复旦科技园 2308 室 邮政编码: 200433

公司电话: 021-35885888 公司传真: 021-35885810 公司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关于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 的 议案》、《关于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办法 >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17 年 2 月 27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 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刊登的 相关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韩海鸥先生,其基本情 况如下:

王蔚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 授。 1978 年至 1982 年同济大学工学学士毕业, 1985 年至 1988 年同济大学工学 硕士毕业, 2000 年至 2003 年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毕业。 1982 年起在上海财经大 学工作,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2013 年 3 月当选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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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 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并且对《关于 < 上 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 的议 案》、《关于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办法 >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17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 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7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7:00 。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 .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 .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 1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 2 )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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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 .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 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 下: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复旦科技园 23 楼

收件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200433

公司电话: 021-35885888

公司传真: 021-3588581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 .由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 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 1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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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王蔚松 2017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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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 / 本人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公司 / 本人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兹授权委托王蔚松先生代表本公司 / 本人出席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上 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 本 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 / 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 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 / 本人承担。

本公司 /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 案



1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 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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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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