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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Amarsoft Information &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an 2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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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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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 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5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 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 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3.40 元/股,发行数量 为 1,718 万股,包括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 872 万股(以下简称“新股发行”)和发 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老股 846 万股(以下简称“老股转让”)。

3、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回拨前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为 79.97490 倍。根据 2014 年 1 月 16 日刊登的《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 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发 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 20%的股票,即 343.6 万股。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687.2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网上最终发行 数量为 1,030.8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

4、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超过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根据 2014 年 1 月 9 日(T-6 日)刊登的《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 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及 2014 年 1 月 16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 披露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网下配售。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T 日)15:00 结束,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本次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或 其管理的产品(以下简称“配售对象”)已按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

及配售过程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本公告披露了本次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包括获配机构投资者名称、报价、 申购数量和获配数量。

7、根据 2014 年 1 月 16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 即视同已向参加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了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的数据,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核查确认,网下申 购缴款情况如下: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共有 14 家,全部按照《发行公 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了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了 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 84,006 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 3,590 万股。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 年 12 月 13 日修订)以及《初步询 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 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14 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均不存在禁止配售的 情形。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了足额认购。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为 79.9749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机制,从网 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 20%的股票,即 343.6 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687.2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030.8 万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 60%。

三、网下配售过程及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 3,590 万股,超过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 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由社保基

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的有效申购数量为 2,480 万股,超过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 4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首先 安排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按有效申购数量等比例获得网下发行数量 40%的股票 配售,即 274.88 万股。

优先配售完成之后,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未获得配售的剩余有效申购数量与 其他投资者的有效申购一起,对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 60%(即 412.32 万股)再 次进行等比例配售。

配售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十位,获配股数保留到一股。优先配售部分的配售 比例为 11.08387097%,第二轮配售的配售比例为 12.43755882%。最终公募基金 和社保基金的获配股数为 5,491,434 股,约占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 80%,符合《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不低于 40%的要求。

最终网下配售情况如下:

最终网下配售情况如下:
配售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元)
申购股数
(万股)
配售对象
类型
获配股数
(股)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23.40 600 公募基金 1,328,571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40 400 公募基金 885,713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3.40 400 公募基金 885,713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23.40 400 社保基金 885,713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3.40 260 公募基金 575,713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23.40 400 其他 497,502
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3.40 180 公募基金 398,571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40 120 公募基金 265,726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3.40 120 公募基金 265,714
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23.40 200 其他 248,751
国信“金理财”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3.40 150 其他 186,563
广州证券红棉1号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6年12月5日)
23.40 120 其他 149,25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40 120 其他 149,250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3.40 120 其他 149,250
合计 6,872,000

注 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为进行零股处理后的最终配售股数。配售过程中累积的零股,分配给按照配 售对象名称排序,最靠前的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 2:网下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联系。

四、违约情况

本次发行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有效 报价对应的拟申购量、或申购未缴款的情况。

五、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综合绝对估值和 相对估值的结果,发行人合理价值区间为 21.35-24.58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12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36.55 倍-42.0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4 年 1 月 1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53.94 倍。投资价值研 究报告合理价值区间估值低于行业平均市盈率。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中,由发行人承担的发行费用约为 3,457.44 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 用约为 2,443 万元,会计师费用约为 470 万元,律师费用约为 289.44 万元,其他 发行费用约为 255 万元。

七、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果,计算参与网下申购的 配售对象应退款项。2014 年 1 月 21 日(T+2 日,周二)9:00 前,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扣收新股认购款项,并发出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剩余款项退至配售 对象登记备案的收款银行账户。

八、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行字[2006]78 号)的规定处理。

九、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股本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902 6619 传真:010-5902 6601

发行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