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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Amarsoft Information &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Jun 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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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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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 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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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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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 存在如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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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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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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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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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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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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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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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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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意公司聘任曹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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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姚长辉 王蔚松 董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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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