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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ACE INVESTMENT&DEVELOP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an 1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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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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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 2022-004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1 月 10 日,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海雅仕”)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0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 发行 A 股股票 26,756,19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58,999,967.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397,882.7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253,602,084.86 元。2021 年 3 月 1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33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计 18,200 万元投资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 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欧公司”)用于募投项目“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 港)项目”,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入额
实际募集资金拟投
入额
1 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 25,000.00 18,2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7,160.21
合计 35,000.00 25,360.21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总额
募集资金累
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
进度
1 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
港)项目
18,200.00 15,687.13 86.19%
2 补充流动资金 7,160.21 7,160.21 100%
合计 25,360.21 22,847.34 90.09%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由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延期原因

“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欧公司组织实 施,建设期为 24 个月。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该项目的物流中转库已全部竣工 验收备案并陆续交付运营,但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综合楼等受到疫情管控、各 地限电限产、铁路专用线施工方案及接轨运营审批等因素影响,建设周期有所延 缓。

公司根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等,拟将“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到 2022 年 12 月。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 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因此,同意公司将“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延期到 2022 年 12 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上海雅仕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 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上海雅仕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