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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ong Yabo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Mar 1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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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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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7-016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特别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
会议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 (一)股东大会届次: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
(二)召集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四)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3 月23 日下午14 时30 分。
-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3 月22 日至2017 年3 月23 日。
-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3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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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2 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23日下午15:00。
- (五)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 号A 栋六楼会议室
(六)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 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七)股权登记日:2017 年3 月17 日。
-
(八)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
2.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
2.2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
2.3 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
2.4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2.5 担保情况;
-
2.6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2.7 募集资金用途;
-
2.8 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
2.9 承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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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0 挂牌转让方式;
-
2.11 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 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 年3 月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 年3 月22 日下午16: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 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 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00335; 联系电话:021-32579919。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
2、登记时间:2017 年3 月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
-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缪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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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32579919 传真号码:021-32579996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缪真
联系电话:021-32579919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 号
邮 编:200335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3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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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
1.投票代码:362323;
-
2.投票简称:雅百投票;
-
3.投票时间:2017年3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
(1)登记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票则填
-
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雅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
-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 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 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 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 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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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0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2.0 |
| 2.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 2.01 | |
| 2.2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 2.02 | |
| 2.3 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 2.03 | |
| 2.4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2.04 | |
| 2.5 担保情况 | 2.05 | |
| 2.6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2.06 | |
| 2.7 募集资金用途 | 2.07 | |
| 2.8 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 2.08 | |
| 2.9 承销方式 | 2.09 | |
| 2.10 挂牌转让方式 | 2.10 | |
| 2.11 决议的有效期 | 2.11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3.0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 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 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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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15:00时2017年3月23 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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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 原因不能参加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2.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 ||||
| 2.2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 ||||
| 2.3 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 ||||
| 2.4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2.5 担保情况 | ||||
| 2.6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
| 2.7 募集资金用途 | ||||
| 2.8 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 ||||
| 2.9 承销方式 | ||||
| 2.10 挂牌转让方式 | ||||
| 2.11 决议的有效期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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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江
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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