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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ong Oriental Ocean Sci-Tech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Sep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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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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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86 证券简称: ST* 东洋 公告编号: 2021-07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划转暨被动减持超 1% 的公告

股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9 月 17 日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集团”)通知, 获悉东方海洋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 15,000,000 股股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被司法 划转,导致被动减持。

一、本次司法划转情况概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方海洋集团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仲裁 委员会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作出的(2019)京仲调字第 0564 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 力,并已立案执行。申请人烟台华博投资有限公司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烟台中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并向烟台中院提供了债权转让 协议及确认书。2021 年 6 月 7 日,烟台中院出具《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裁定书》【( 2021 )鲁 06 执异 149 号】,裁定变更烟台华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案申 请执行人。

2021 年 7 月 31 日,烟台华博投资有限公司向烟台中院提出申请,请求将被执 行人东方海洋集团持有的本公司 15,000,000 股股票按照当日收盘价直接抵偿给申请 执行人,以抵顶被执行人东方海洋集团在本案中的相应债务。根据烟台中院出具的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鲁 06 执恢 55 号之一】,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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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结果如下:将被执行人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15,000,000 股质押股权过户到申请执行人烟台华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以 抵偿被执行人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所欠申请执行人相应数额的债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查询,上述股份已被划转至烟台华博投资有限公司名 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泉韵南路2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2 日
股票简称 *st 东洋 股票代码 002086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15,000,000 1.98%
合 计 15,000,000 1.9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司法划转)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自有资金□ 银 行 贷 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18,943,313 15.72% 103,943,313
13.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2,000,001 12.16% 77,000,001 10.18%

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943,312 3.56% 26,943,312 3.56%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不适用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
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情形
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
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是□ 否☑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股份司法划转已执行完毕,东方海洋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由 92,000,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16%)被动减少到 77,000,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18%)。

  •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海洋集团及车轼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为

3

79,943,313 股,合计持股比例降至 10.57%,东方海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车轼、朱 春生、车志远所拥有的表决权合计比例降至 13.74%,仍拥有最大的表决权,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 理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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