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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ong Oriental Ocean Sci-Tech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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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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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86 证券简称: *ST 东洋 公告编号: 2021-01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暨拟签订 《债务转移三方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与李兴 祥先生以及烟台宝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崴商贸”)签订《债务转移三方 协议书》,协议约定将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李兴祥由于美国 Avioq,Inc.未完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而形成的债务转移由宝崴商贸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一、 债务转移概述
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 Avioq,Inc.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Avioq 公司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4,107,020.02 美元、6,059,945.17 美元、-1,592,674.04 美元,Avioq 公司未完成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X James Li(李兴祥)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签署了《关于 Avioq 公司业绩补偿的声明》,承诺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前以现金方式对公司 进行补偿 13,592,674.04 美元(折合人民币 93,321,620.29 元)。2019 年 12 月 10 日,X James Li(李兴祥)签署了《关于业绩承诺补偿延迟支付的声明》,承诺 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业绩补偿款,延迟期间按同期银行借款 利率计收利息。截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受经济环境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 李兴祥先生个人投资受到影响,公司未收到李兴祥先生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公司 根据上述文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延迟支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关于暂未 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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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李兴祥先生长居海外,综合考虑目前国际环境以及新冠疫情的影响,为 行使上市公司追讨上述款项的权利,经公司与李兴祥先生及宝崴商贸协商后三方 拟签署《债务转移三方协议书》,宝崴商贸取得李兴祥先生持有的相关资产,李 兴祥先生将其应付上市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债务转移给宝崴商贸,由宝崴商贸 承担。宝崴商贸目前持有部分境内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股票等),该金 融资产估值随行就市、变现性较强,现估值约人民币一亿元,协议签署生效后, 宝崴商贸将以现金方式偿还全部债务,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将由李兴祥先生 变更为宝崴商贸。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X James Li,李兴祥先生,护照号码:599509608
2、烟台宝崴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63507419R
法定代表人:初海英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63 号
注册资本:17.5 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 年 6 月 12 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海产品、饲料、针纺织品、建材、灯具、家电、音 像制品、文体用品、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日用百货、预 包装食品。
股东:台湾郭静荣持股 10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出让方/原债务人):X James Li(李兴祥)
丙方(债务受让方/新债务人):烟台宝崴商贸有限公司 (一)债务转移事项
1、债务金额
经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乙方对甲方的应付款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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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共计 13,592,674.04 美元(折合人民币 93,321,620.29 元)以及迟延履行期间 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收的相应利息(以下合称“该债务”)。
2、债务性质
乙方未完成与甲方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共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 2018 年业绩承诺。按该协议约定,乙方需向甲方进行业绩补偿。
根据乙方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签署的《关于 Avioq 公司业绩补偿的声明》, 以及乙方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签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延迟支付的声明》, 上述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延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
- 3、还款期限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该债务(包括本协议项下全部付款义务)转移 由丙方承担。丙方承诺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偿还全部债务。 该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可撤销,且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作为其对甲方 履行债务的前提条件。
(二)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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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丙方承担债务并向甲方完成支付后,乙方无需向丙方再行支付任何款项。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向乙方主张债权。
-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签署《债务转移三方协议书》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5 至 2021-017)。原承诺不属于法定承诺、重组承诺,属收购时自愿性承诺,该事 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署,协议签署生效后,业绩补偿承诺义 务人将由李兴祥先生变更为宝崴商贸。后续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全力督促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尽快处置 相关资产以履行足额补偿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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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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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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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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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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