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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ong Oriental Ocean Sci-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8, 2021

54146_rns_2021-12-28_f5b8b5dc-2a98-4c00-9a2b-e49501c732f5.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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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 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立华、燕夕子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本次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程序合法有效。

2、刘立华、燕夕子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 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刘立华、燕夕子担任公司董事,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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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家强 张荣庆 徐景熙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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