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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ong Oriental Ocean Sci-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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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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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报告期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 细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 81,867.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20%。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 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额度的担保,期限 1 年,用于该公司正常 的流动资金周转,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担保余额为 4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0.33%,该担保已逾期。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烟 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额度的担 保,期限 1 年,用于该公司正常的流动资金周转。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担保余额 为 2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6%,报告期内,公司对该公司
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 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已归还公司直接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30,0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余额为 113,882.70 万元。 4、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与公司非经营性往 来资金余额为 589.65 万元。
5、除上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与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与公 司非经营性往来外,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发生的资金占用情况均为公司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与公司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
二、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要求。该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 页)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荣庆 李家强 徐景熙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