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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ong Oriental Ocean Sci-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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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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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86 证券简称: *ST 东洋 公告编号: 2021-049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如果本次提案人提出的有关罢免董事的临时议案(以下合称“《罢免议案》”) 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部分或全部通过,则公司董事人数将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 数,届时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8 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定 于 2021 年 5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车轼先 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系因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提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以下简称“《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案人向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增加有关罢免董事的议案并提请选举董事、监事的 临时议案。对提案人提出的《关于提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及附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如果符 合相关规定,公司应发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罢免赵玉山先生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1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唐昊涞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如下:

本次临时提案未明确阐明对上市公司发展有利因素以及对解决上市公司相关 问题有何帮助,故投反对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罢免于深基先生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1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唐昊涞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如下:

本次临时提案未明确阐明对上市公司发展有利因素以及对解决上市公司相关 问题有何帮助,故投反对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罢免张荣庆先生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1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唐昊涞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如下:

本次临时提案未明确阐明对上市公司发展有利因素以及对解决上市公司相关 问题有何帮助,故投反对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罢免李家强先生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1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唐昊涞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如下:

本次临时提案未明确阐明对上市公司发展有利因素以及对解决上市公司相关 问题有何帮助,故投反对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罢免徐景熙先生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1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唐昊涞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如下:

本次临时提案未明确阐明对上市公司发展有利因素以及对解决上市公司相关 问题有何帮助,故投反对票。

六、审议《关于提请选举刘建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0 票,反对票 9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车轼先生、赵玉山先生、于深基先生、唐积玉先生、车志远先生、唐昊涞 先生、李家强先生、张荣庆先生、徐景熙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如下:

2

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人申请将《罢免议案》与《选举议案》同时增加到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选举议案》以《罢免议案》通过为前提条件,因《罢免议 案》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即董事空缺人数无法确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董事、监事人员选举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必须以空缺人 数确定为前提,在董事空缺人数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下,无法使用累积投票制决定 董事的任选,因此提案人将《罢免议案》与《选举议案》同时增加到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的申请违反了《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而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第十三条之规定,故无法成为有效的股东大会议案,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董事唐昊涞先生除上述反对理由外,另补充反对理由如下:本次临时提案未明 确阐明对上市公司发展有利因素以及对解决上市公司相关问题有何帮助,故投反对 票。

七、审议《关于提请选举柴俊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0 票,反对票 9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车轼先生、赵玉山先生、于深基先生、唐积玉先生、车志远先生、唐昊涞 先生、李家强先生、张荣庆先生、徐景熙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如下:

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人申请将《罢免议案》与《选举议案》同时增加到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选举议案》以《罢免议案》通过为前提条件,因《罢免议 案》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即董事空缺人数无法确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董事、监事人员选举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必须以空缺人 数确定为前提,在董事空缺人数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下,无法使用累积投票制决定 董事的任选,因此提案人将《罢免议案》与《选举议案》同时增加到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的申请违反了《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而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第十三条之规定,故无法成为有效的股东大会议案,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董事唐昊涞先生除上述反对理由外,另补充反对理由如下:本次临时提案未明 确阐明对上市公司发展有利因素以及对解决上市公司相关问题有何帮助,故投反对 票。

八、审议《关于提请选举戴晓凤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表决结果:同意票 0 票,反对票 9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车轼先生、赵玉山先生、于深基先生、唐积玉先生、车志远先生、唐昊涞 先生、李家强先生、张荣庆先生、徐景熙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如下:

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人申请将《罢免议案》与《选举议案》同时增加到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选举议案》以《罢免议案》通过为前提条件,因《罢免议 案》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即董事空缺人数无法确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董事、监事人员选举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必须以空缺人 数确定为前提,在董事空缺人数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下,无法使用累积投票制决定 董事的任选,因此提案人将《罢免议案》与《选举议案》同时增加到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的申请违反了《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而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第十三条之规定,故无法成为有效的股东大会议案,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董事唐昊涞先生除上述反对理由外,另补充反对理由如下:本次临时提案未明 确阐明对上市公司发展有利因素以及对解决上市公司相关问题有何帮助,故投反对 票。

九、审议《关于提请选举徐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0 票,反对票 9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车轼先生、赵玉山先生、于深基先生、唐积玉先生、车志远先生、唐昊涞 先生、李家强先生、张荣庆先生、徐景熙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如下:

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人申请将《罢免议案》与《选举议案》同时增加到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选举议案》以《罢免议案》通过为前提条件,因《罢免议 案》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即董事空缺人数无法确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董事、监事人员选举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必须以空缺人 数确定为前提,在董事空缺人数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下,无法使用累积投票制决定 董事的任选,因此提案人将《罢免议案》与《选举议案》同时增加到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的申请违反了《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而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第十三条之规定,故无法成为有效的股东大会议案,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董事唐昊涞先生除上述反对理由外,另补充反对理由如下:本次临时提案未明

4

确阐明对上市公司发展有利因素以及对解决上市公司相关问题有何帮助,故投反对 票。

十、审议《关于提请选举杨平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0 票,反对票 9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车轼先生、赵玉山先生、于深基先生、唐积玉先生、车志远先生、唐昊涞 先生、李家强先生、张荣庆先生、徐景熙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如下:

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人申请将《罢免议案》与《选举议案》同时增加到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选举议案》以《罢免议案》通过为前提条件,因《罢免议 案》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即董事空缺人数无法确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董事、监事人员选举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必须以空缺人 数确定为前提,在董事空缺人数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下,无法使用累积投票制决定 董事的任选,因此提案人将《罢免议案》与《选举议案》同时增加到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的申请违反了《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而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第十三条之规定,故无法成为有效的股东大会议案,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董事唐昊涞先生除上述反对理由外,另补充反对理由如下:本次临时提案未明 确阐明对上市公司发展有利因素以及对解决上市公司相关问题有何帮助,故投反对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选举刘泽清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1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唐昊涞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如下:

本次临时提案未明确阐明对上市公司发展有利因素以及对解决上市公司相关 问题有何帮助,故投反对票。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