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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ong Oriental Ocean Sci-Tech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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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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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 是/否/不适用 | 说明 |
|---|---|---|
|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 ||
|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 | ||
| 是 | ||
| 事会任免。 | ||
|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专 | ||
| 是 | ||
| 职内部审计人员。 | ||
|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 是 | |
|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 --- | --- |
| (1)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是 | |
| (2)对外担保 | 是 | |
| (3)关联交易 | 是 | |
| (4)证券投资 | 是 | |
| (5)风险投资 | 是 | |
|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是 | |
| (7)购买和出售资产 | 是 | |
| (8)对外投资 | 是 | |
| (9)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 是 | |
|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是 | ||
| 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 ||
| 是 | ||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 ||
| 6、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
| 是 | ||
| 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 ||
| 是 | ||
| 报告和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 ||
| 1、公司是否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 | ||
| 是 | ||
| 度。 | ||
| 2、公司是否指派或者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 | ||
| 是 | ||
| 看互动易网站上的投资者提问,并及时、完整进行回复。 | ||
| 公司2020年未发生与特定对象直接 | ||
|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 | 不适用 | |
| 沟通的情况。 | ||
|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是否编制 |
||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 | 不适用 | 公司2020年无投资者关系活动。 |
| 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 | ||
| 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刊载。 | ||
|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 ||
|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 | ||
| 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 是 | |
| 的登记管理做出规定。 | ||
|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上市公司内幕 | ||
| 是 | ||
| 信息知情人员档案》并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形成重大事项进程备 | ||
1
忘录,相关人员是否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 忘录,相关人员是否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 |||
|---|---|---|---|
| 3、公司是否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5 | |||
| 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
|||
| 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泄露 | 是 | ||
| 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 | |||
| 实、追究责任,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 | |||
| 深交所和当地证监局。 | |||
| 公司监事刘云涛先生于2020年1月 |
|||
|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 | |||
| 的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是否以书面方式将其买 |
否 | 20日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900股, | |
| 成交均价363元/股,根据《证券法》 | |||
| 卖计划通知董事会秘书。 | . 相关规定,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
||
| 5、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 | |||
| 是 | |||
| 信息披露义务。 | |||
|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 |||
|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是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 |||
| 是 | |||
| 存储并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
|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 |||
| 是 | |||
| 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 |||
| 1、募集资金占用 | |||
| 2018年度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 | |||
| 性资金占用事项,涉及募集资金专 | |||
| 户资金金额292,500,000.00元。 | |||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 |||
|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使用募集资 | |||
| 金总额为566,760,750.88 元,其中 | |||
| 重要支出项目包括:用于置换自有 | |||
|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 |||
|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持有交易性 | 189,646,400.00 元、用于募投项目 | ||
| 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 | 支出62,654,692.45 元、被公司控 | ||
| 性投资,未将募集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 否 | 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 |
|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者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及 | 非经营性占用292,500,000.00 元、 | ||
| 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 被挪用15,340,000.00元,截至2020 | ||
|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 | |||
| 额为28,016.52 元。 | |||
| 3、司法扣划 | |||
| 因公司涉及诉讼,截至2020年12 | |||
| 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被司法扣划 | |||
| 6,098,690.99元。截至2020年12月 | |||
| 31日,公司尚未将上述被占用、挪 | |||
| 用和法院扣划的资金收回至募集资 | |||
| 金账户。 | |||
|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后12个月内,是否未使用闲置募集 |
|||
|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未进行风险投资。 | |
| 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 | |||
| 行贷款。 | |||
|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 |||
|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10个交易日内通过深 | |||
| 交所业务专区“资料填报:关联人数据填报”栏目向深交所报备 | |||
| 关联人信息。关联人及其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否在2个交 | 是 | ||
| 易日内进行更新。公司报备的关联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 | |||
| 整。 | |||
|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是否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 | |||
| 是 | |||
| 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 |||
| 3、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制 | 是 |
2
| 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 | |||
|---|---|---|---|
|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 | ||
| 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 否 | 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 | |
| 况。 | 额为10.70亿元。 | ||
|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 |||
|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 |||
| 是 | |||
| 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 |||
|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 | |||
| 是 | |||
| 信息披露义务。 | |||
|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 |||
|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 | |||
| 权限和审议程序,有关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 是 | ||
| 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 |||
|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 | |||
| 不适用 |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重大投资。 | ||
| 信息披露义务。 | |||
| 3、公司在以下期间,是否未进行风险投资:(1)使用闲置募集 | |||
|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 不适用 | 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 |
| 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 | 金的情况。 | ||
| 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签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变 | ||
|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在其 | 不适用 | ||
| 化。 | |||
| 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 | |||
| 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 |||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签署并及时更新《董 | |||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后报深交所和公司董 | 是 | ||
| 事会备案。 | |||
| 独董姓名 | 天数 | ||
| 3、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是否每年利用不少于十天的 | 张荣庆 | 12 | |
| 时间生产经管理内控制等制度的建 | 是 | ||
| ,对公司营状况、和部设及 | 李家强 | 12 | |
|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 |||
| 徐景熙 | 12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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