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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ong Meiche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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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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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237 股票简称:美晨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112558 证券简称:17 美晨01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晨生态”)合并 范围内下属公司武汉绿沃园林绿化养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沃园林”)拟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 行”)申请办理人民币300 万元贷款。

公司全资孙公司法雅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雅生态”)2021 年03 月03 日股东会决议通过了为上述绿沃园林在工商银行办理的人民币3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同时,绿沃园林委托湖北中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创融资”)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法雅生态以自有的2 套石家庄房产为 中创融资本次担保事项提供抵押反担保。担保及反担保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330 万元。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 年03 月25 日,法雅生态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03202014052021 自贸(保)光谷园区贷001),约定为绿沃园林于2021 年03 月12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期间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所有具体业务合同项 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3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绿沃园 林委托中创融资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2021 年03 月12 日,中创融资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03202014052021 自贸(保)光谷园区贷002)。

2021 年03 月30 日,法雅生态与中创融资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约定

为中创融资为前述绿沃园林贷款业务发生的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抵押反担保的 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00 万元。

本次担保已经相应下属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绿沃园林绿化养护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12-04

法定代表人:徐海芹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地点: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凤大道2 号当代国际花园3B 座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与养护;园林植物的整形修剪;园林有机肥 料的生产与销售;园林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 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孙公司武汉法雅持有其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经审计) 2020 年0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0.99 189.88
负债总额 124.08 121.08
净资产 66.90 68.80
项目名称 2019 年01 月-2019 年12 月 2020 年01 月-2020 年09 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0.12 -0.04
净利润 -0.12 -0.04

3、绿沃园林最近一年及一期未涉及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

裁事项)。

  • 4、绿沃园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

5、截至本公告日,法雅生态为绿沃园林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

额为300 万元,本年度经股东大会授权的剩余可使用担保额度为0 万元。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法雅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中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乙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以下简 称“甲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根据本合同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乙方担保的 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 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 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 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 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 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 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 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 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 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 生效。

(二)反担保抵押合同

反担保抵押人:法雅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以下 简称“乙方”)

1、保证方式:抵押反担保

2、保证范围:乙方依担保函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的款项(下称“垫付款”)、 垫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承担垫付义务之日起算,以乙方实际代借款人向贷款人 偿还的全部欠款数额为基数,计算标准按合同成立时LPR 的四倍为准)和违约金、 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 估拍卖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及追偿而产生的费用等)。

3、抵押物:房产,合同签订日的评估价值为446.48 万元。

4、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之有权签字人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后成 立并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 年度经股东大会授权的担 保额度总金额为907,5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 185,477.94 万元(包含以前年度发生的延续到本年度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7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均为合并范围内担保,无担保逾期的情 形。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04 月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