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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ong Meiche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ul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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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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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237 股票简称:美晨生态 公告编号:2018-101 证券代码:112558 证券简称:17 美晨01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7 美晨01”或“本期债券”)的债 券简称为“17 美晨01”,债券代码为“112558”,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 年7 月31 日,公司将于2018 年8 月1 日支付2017 年8 月1 日至2018 年7 月31 日期间的利息人民币5.78 元(含税)/张。
一、债券基本情况
- 债券名称: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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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1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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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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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00 元,平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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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 年期品种,附第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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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债券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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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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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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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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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起息日:2017 年8 月1 日
4)债券付息日:2018 年至2022 年每年的8 月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
5)债券兑付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2 年8 月1 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 日为2020 年8 月1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2 年8 月1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
- 债券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78%。每10 张“17 美 晨01”面值人民币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7.8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6.24 元;扣税 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2.02 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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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权益登记日:2018 年7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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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息日:2018 年8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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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资金到帐日:2018 年8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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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 年8 月1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8 年7 月3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17 美晨01”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 个交易日
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将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 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 领取利息。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 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 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 发行人: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街道北十里四村600 号 联系人:李炜刚
联系电话:0536-6151511
-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 号24 层
联系人:张娜伽 联系电话:021-23153582 3. 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 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21-21899321 传真:0755-25988122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07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