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andong Meiche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4, 2021
55243_rns_2021-12-24_25c819a2-13a2-4b0d-8a28-87750e25ff7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更新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署《关于利润补偿事宜的确认书》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后,公司管理层及控股股东一直积极跟踪, 落实协议有关执行情况,同时新管理团队在经营管理整合过渡期间,也积极与原控 股股东就补偿事宜进行沟通,并进行了多轮谈判,履行了尽职尽责义务,保证了此 次补偿方案的顺利进行,且目前公司新一届管理层对公司各项业务已顺利接管,业 务开展顺利,业绩补偿事宜可执行性条件成熟,为确保补偿事宜切实可行,并在短时 间内完成补偿方案,综合考虑了原大股东的现金偿付能力,将补偿方式变更为“资 产+现金”的模式,该补偿方案切实可行,可尽快启动,保障公司及时全面得到业绩 补偿,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业绩补偿承诺事项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变更后的补偿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业绩承诺变更的理由充分、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 律法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更新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金鑫 陈祥义 武 辉
2021 年1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