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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HE INDUSTRIAL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07

Mar 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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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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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07-006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任。

特别提示:

  •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11,987,915股;

  •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13日,上市当日不设涨停限制。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 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7股股份对价。

  •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通过。

  • 3、实施股权分置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3月3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时间为2007年3月13日。

  •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1,987,9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1%。各

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
持有限售股
份数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占限售
股份总数
的比例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占无限
售条件股
份总数的
比例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占公司
股份总数
的比例
1 深圳市沙河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
43,060,948 6,723,506 13.91% 7.80% 5.00%
2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公司第三十三研究
3,428,810 3,428,810 7.10% 3.98% 2.55%
3 深圳市松竹实业有
限公司
1,087,762 1,087,762 2.25% 1.26% 0.81%
4 深圳市金通海实业
有限公司
747,837 747,837 1.55% 0.87% 0.56%
合计 48,325,357 11,987,915 24.81% 13.92% 8.91%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人
名称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
情况
深圳市沙河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
1)沙河集团承诺,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将于
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向全体股
东每10 股转增5 股,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
赞成票。
2)沙河集团承诺:若在沙河股份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特
发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10,119,187 股已过户至沙河集团名
下,该等股份应执行的对价由沙河
集团支付;若在沙河股份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该等股份
仍未过户至沙河集团名下,沙河集团将授权该等股份的名义
股东特发集团支付该等股份应执行的对价。
3)沙河集团承诺:若在沙河股份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
祥祺集团所持公司股份1,503,711 股发起人境内法人股已过
户至沙河集团名下,该等股份应
执行的对价由沙河集团支付;若在沙河股份实施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时,该等股份仍未过户至沙河集团名下,该等股份应
执行的对价由沙河集团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等股份如
上市流通,应当向沙河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
沙河集团的同意。
4)沙河集团承诺,若在沙河股份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中
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三研究所持有的沙河股份
2,145,568股发起人境内法人股已过户至沙河集团名下,沙河
集团将支付该部分股份应执行的对价;若在沙河股份实施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时该股份仍未过户至沙河集团名下,该部分
股份应执行的对价由沙河集团代为垫付,该等股份的上市交
易或转让必须经过沙河集团同意。
履行承诺
中国电子科技集
团公司第三十三
研究所
保证所持有的沙河股份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履行承诺
深圳市松竹实业
有限公司
保证所持有的沙河股份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履行承诺
深圳市金通海实
业有限公司
保证所持有的沙河股份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履行承诺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项目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8,325,357 35.94% 36,337,442 27.0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46,489,758 34.57% 36,337,442 27.02%
3、其他内资持股 1,835,599 1.37% 0 0.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835,599 1.37%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6,144,768 64.06% 98,132,683 72.98%
1、人民币普通股 86,144,768 64.06% 98,132,683 72.9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34,470,125 100% 134,470,125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 1、沙河股份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

  • 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则的有关规定。

  • 2、沙河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各项承诺。

  • 3、沙河股份限售股份中的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

  • 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

  • 4、沙河股份限售股份中的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

  • 障碍。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沙河股份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部分股份的上市流 通。

六、其他事项

  • 1、公司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 2、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

  •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1,987,915股。

七、备查文件

  •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ΟΟ 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