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AANXI LIGHTE OPTOELECTRONICS MATERIAL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pr 11, 2022

58186_rns_2022-04-11_debf604f-c1e5-4424-b322-2818e29164f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2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特光电”)于 2 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 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40,243,759 股,发行价格为 22.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887,374,885.9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442,472.8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804,932,413.09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出 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798 号《验资报 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1 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71,784.21 70,000.00 56,345.27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24,147.97
合计 101,784.21 100,000.00 80,493.24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 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 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拟调整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调整,其客观原因在 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额,是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而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 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莱特光电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事项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莱特光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1、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