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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ANXI LIGHTE OPTOELECTRONICS MATERIAL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24

Aug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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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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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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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9 月

目录

会议须知 .......................................................................................................................................... 2 会议议程 .......................................................................................................................................... 4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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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为保障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以及《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 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 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 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 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 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 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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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回复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表 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 ” 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 弃权 。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 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 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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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 99 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4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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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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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财务 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92,484,512.57 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43,419,461.11 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日(即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为 402,437,58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878,800 股 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401,558,78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48,187,054.20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比例为 52.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 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 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86,562.30 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以此计算 2024 年半年度现金分 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68,173,616.50 元(含税),占 2024 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73.71%。

截至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878,8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不参 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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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各项 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3)。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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