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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anxi Fenghuo 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8
Dec 3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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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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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ST 长岭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08—125
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联 交 易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08年12月29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资产转让方案》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瑄、李升前、 刘长平、卫阿唐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资产转让议案审议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樊光鼎、郭承运、 田怀璋、李文华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公司于2008 年12 月29 日,与陕西长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岭集团”) 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 易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不存在司法冻结及质押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情况:
陕西长岭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3597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强, 于2003年7月1日成立。目前主要经营为纺电配套的软件产业、税控机产品及冰箱生产销 售等。
税务登记号: 610134294201798
财务状况:截止2008年9月30日,总资产为6287.51万元,净资产为-22990.73万元。 20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本公司与长岭集团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 联 人 | 交易内容 | 定价依据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 陕西长岭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协议价 | 2032.49 | 46.34% |
| 陕西长岭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及材料 | 市场价 | 3317.03 | 61.49% |
| 西安长岭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协议价 | 5.51 | 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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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长岭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及材料 | 市场价 | 61.95 | 1.15% |
|---|---|---|---|---|
| 陕西宝鸡长岭冰箱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协议价 | 20.50 | 0.47% |
| 陕西宝鸡长岭冰箱有限公司 | 租赁费收入 | 协议价 | 72 | 50.92% |
三、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以前年度冰箱生产、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其他资产等。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资评估公司”)对本次转让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以资产价值可 实现程度确定资产的变现价值,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基准日资产账面值为561.60 万元,评估值为369.86万元(如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 目 | 账面值 | 评估值 |
| 应收账款 | 75,534.84 | 1,460,437.33 |
| 其他应收款 | 5,302,777.00 | 2,140,173.63 |
| 其他资产 | 237,661.50 | 97,993.66 |
| 合 计 | 5,615,973.33 | 3,698,604.63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双方:
资产转让方: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受让方:陕西长岭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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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价原则:以资产的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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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结算方式:
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一次性将转让
价款划至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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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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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
1、本次转让的目的:为了有利于公司资产重组,将以前年度冰箱销售形成的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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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资产予以转让。
-
2、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对公司生产和经营无影响。
-
3、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资产转让后,公司产生损失191.74万元,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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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利润无重大影响。
六、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樊光鼎、郭承运、田怀璋、李文华 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将关于资产转让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陕西长岭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部分不良资产的关联交易 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 和审批程序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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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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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资产转让事前书面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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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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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资评报字(2008)第285 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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