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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anxi Fenghuo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Jul 1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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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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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创和信投资有限公 司和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 的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8.3950%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 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 简称( 本次交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 陕西烽 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就公司拟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董事会在发出前述本次交易的方案及相关议案前,已于适当 的时间将完整的材料交予我们审议,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 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4、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 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与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应适用关联交易的审批 程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5、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

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规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6、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 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 门核准/备案后,经各方协商确定,该等定价原则合理,体现了公平、 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7、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编制的(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 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8、本次交易事宜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交易对方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正式方案、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及其他可能 涉及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

综上,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聂丽洁(((((((((((((((程志堂(((((((((((((((茹少峰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7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