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aanxi Fenghuo Electronic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ul 30, 2020
53678_rns_2020-07-30_c7aa663a-3f3e-4656-b683-dc43b4d45bb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及《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除限售股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董事李培峰先生、赵兰平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所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及其个 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满足《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中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的要求,对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未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激励计划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已经达成,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条件,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 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对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王文刚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王文刚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具备公 司相应岗位的任职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结果。同意聘任王文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
此意见
独立董事: 杨秀云 张俊瑞 茹少峰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7 月29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