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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anxi Fenghuo Electronic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pr 1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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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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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未向其他任何单位及个 人提供担保;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对报告期末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主要是日常经营往来,相关事项已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将继续关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公司对 外担保的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关于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希望公司今后进一步增强内控管理 的风险意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切实进行认真整改,不断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经我们了解,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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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要求。因此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对2014-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独立董事对2014-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进行了事前 审核,同意将《关于2014-2015 年日度常性关联交易实施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交易 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 七、关于对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 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了解了该事项的操作方式、资 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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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拟于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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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 月1 日-2015 年12 月31 日以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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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办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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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规定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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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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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 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冯根福
赵守国 李铁军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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