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aanxi Fenghuo Electronic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4
Aug 28, 2004
53678_rns_2004-08-28_85915284-c75b-43d5-a175-364b73913842.html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巨潮资讯
![]() |
![]() |
![]() |
| ┈┈┈┈┈┈┈┈┈┈┈┈┈┈ ┈┈┈┈┈┈┈┈┈┈┈┈┈┈ |

***ST 长岭: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4-08-28 06:37
股票简称:*ST 长岭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04-016
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8月26日在公司本部第三会议
室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其中2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A股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扭亏所做工作的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重大会计差错说明》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并同意申请恢复上市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约定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且
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0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已经盈利,实现净利润1141万元,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恢复上市条件。董事会批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A股股票恢复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聘请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
A股股票恢复上市推荐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顾问,深圳大华
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师。
本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郑重承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恢复上市期间,未经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 |
![]() |
![]() |
![]() |
![]() |
Copyright©2001 Shenzhen Securities Informatio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