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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anxi Fenghuo Electronic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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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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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各位股东:
我代表监事会向各位股东做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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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内,本公司监事会以《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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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为依据,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职能。监事会能根据情况召 开监事会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定期查阅公司财务报表。
2、本年度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1)2016 年3 月31 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公司四名监事参加了会议,监事王月明已出具委托书委托 监事白海军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此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海军主 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 及年报摘要、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2)2016 年4 月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审议 通过了股份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6 年5 月10 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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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会议,公司五名监事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过表决,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推举白海军为监事会主 席的议案。
(4)2016 年8 月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七届 二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表决,一致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6 年10 月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 致通过了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 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 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 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 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 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16 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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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年度内,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 真审核,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 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为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 和监督机制,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贯彻执行。
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 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 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 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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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内,未发现违反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现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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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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