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aanxi Fenghuo Electronic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7

Apr 23, 2008

53678_rns_2008-04-23_df356324-9882-40e7-83ba-cadb6f65fdd0.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关于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瑞岳华特字[2008]第 002 号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13 x 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3 x 5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Zhongrui Yue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电话(Tel):+86(010)88091188 Co., Ltd.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 Add:8-9 /F Block A Corporation Bldg.No.35 企业大厦 A 座 8-9 层 Finance Street Xicheng District 传真(Fax):+86(010)88091190 Beijing PRC 邮政编码:100032 Post Code:100032

关于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瑞岳华特字[2008]第002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岭股份”)2007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07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 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 10959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 长岭股份上述会计报表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做出如下说明:

一、 涉及事项

长岭股份根据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宝市中法破字第 14-1 号)已与2007 年已进入破产程序,并于2008 年3 月20 日召开第一次债权 人大会。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大量逾期债务无法偿还。上述 事项已经对长岭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截止审计报告日债权人 会议尚未讨论和解或重整事项,贵公司管理当局也未形成明确的和解或重整方案, 目前无法对未来是否能达成和解或重整作出估计。我们也无法通过其他程序就长 岭股份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

二、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1、长岭股份根据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宝市中法破字 第14-1 号)已与2007 年已进入破产程序,并于2008 年3 月20 日召开第一次债 权人大会。

2、长岭股份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合计为-845,082,347.72 元,2007 年度净利润为-408,982,788.59 元,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大量

逾期债务无法偿还。

3、截止审计报告日债权人会议尚未讨论和解或重整事项,贵公司管理当局也 未形成明确的和解或重整方案,目前无法对未来是否能达成和解或重整作出估计。

4、我们无法通过其他程序就长岭股份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 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假如长岭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则长岭股份2007 年度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非标准审计 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等相关执业准则之规定,我们 无法对长岭股份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三、涉及事项对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遵循情况

长岭股份上述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长岭股份的会计处理方 法并未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规定。

由于上述事项对长岭股份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非标准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第 1324 号—— 持续经营》等相关执业准则之规定,我们长岭股份 2007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甄明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薛永东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