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G MICRO CORP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2

Apr 14, 2022

55640_rns_2022-04-14_d9877ae8-86cf-4977-a7e0-668d1c5b2d35.PDF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 2021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 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情况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