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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MICRO CORP Director's Dealing 2019

May 2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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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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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证券代码:300661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圣邦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明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预计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股份来源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林明安 副总经理 620,74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0.78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鹏成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本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62,07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78%(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 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

  • 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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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公告书》,林明安先生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自圣邦股份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经持有的持股实体的股权/权益,也不由持股 实体回购该部分股权/权益。”

“锁定期满后,在本人在圣邦股份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每年转让的持股实体股权/权益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持股实体股权/权益总数 的 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持股实体的股权/权益。

本人如在圣邦股份 A 股上市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持股实体股权/权益;如在圣邦股份 A 股上市 起第 7 至 12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 的持股实体股权/权益。”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一年度末审 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 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公司将于第 20 个交易日收盘后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并发出召开临时董事会的通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明安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 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林明安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其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 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 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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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林明安先生严格遵守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 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敦促上述股东遵照规 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林明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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