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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MICRO COR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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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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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 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 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确定 2017 年 9 月 5 日为授予日, 首次授予 193 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888,000 股,授予价格为 29.82 元/股;首次 授予 76 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460,000 份,行权价格为 56.57 元/股。

5、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授予的 股票期权 2,000 份,因而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 75 人,实际授予数 量为 458,000 份,行权价格为 56.57 元/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

6、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完成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3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4,200 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190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883,800 股,授予价格为 29.82 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

7、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8,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 188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865,800 股。

8、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发布了《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865,8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8 年 7 月 10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9、根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65,800 股调整为 1,125,540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2,500 股调整为 289,250 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58,000 份调整为 595,400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由 115,000 份调整为 149,500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43.13 元/ 股。

根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确定 2018 年 7 月 20 日为授予 日,授予 63 位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 289,250 股,授予价格为 51.39 元/股; 授予 4 位激励对象预留股票期权 149,500 份,行权价格为 102.77 元/股。

10、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授予日的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4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500 股,因而公司本次预留限 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59 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数量为 287,750 股, 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3 日。预留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仍为 4 人,预留股票 期权的实际授予数量仍为 149,500 份,登记完成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3 日。

11、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2.55 元/股。

12、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 21,580 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 595,400 份调整为 573,820 份,首次授予人数由 75 人调整为 71 人。

13、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23,4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2.5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办理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 181 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1,102,140 股。

14、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 到考核要求的 18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275,535 股,7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43,455 份。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15、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825 份,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2,275 份。经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办理完成。 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人数变为 69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变 为 423,540 股。

16、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65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2.55 元/股,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4,550 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1.39 元/股。本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合计为 14,650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人数变为 179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812,955 股;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 58 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286,750 股。

17、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发布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9,518,695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18、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18 年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12,955 股调整为 1,056,841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286,750 股调整为 372,775 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23,540 份调 整为 550,602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49,500 份调整为 194,350 份。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7.08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调整为 39.26 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32.91 元/份,预 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78.78 元/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9、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此外,由于一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

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00 股限制性股票后续将会履行回购注 销审议程序并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解除 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57 名激励对象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122,587 股,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64,136 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28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7.08 元/股,其已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520 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9.26 元/股。本次 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328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 177 人,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703,208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人数变为 57 人,预 留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248,888 股。

21、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 达到考核要求的 17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为 351,605 股,6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83,534 份。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22、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发布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103,618,6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人民币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 股。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3、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 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703,208 股调整为 1,054,812 股,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248,888 股调整为 373,332 股;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67,068 份调整为 550,602 份,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30,214 份 调整为 195,321 份。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1.05 元/股,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25.84 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调整为 21.61 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52.19 元/份。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 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 5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183,880 股,4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为 96,203 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52.19 元/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4、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同 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17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为 527,407 股,6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75,301 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25、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1,902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1.0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 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 办理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 175 人, 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525,503 股。

26、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 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二)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圣 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 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

5、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向 28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78,8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 78.13 元/份。

6、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注销首次授予的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 900 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 1,778,800 份调整为 1,777,900 份,首次授予人数由 281 人调整为 280 人。

7、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发布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79,518,6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人民币(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9 年 7 月 10 日,公 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8、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 分派,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777,900 份调整为 2,311,270 份,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78.13 元/股调整为 59.83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 445,000 份调整为 578,500 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注销首次授予的四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 6,630 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数量由 2,311,270 份调整为 2,304,640 份,首次授予人数由 280 人调整为 276

人。

10、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 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

11、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向 8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78,5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 245.73 元/份。

12、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发布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103,618,6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人民币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 股。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13、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由 2,304,640 份调整为 3,456,960 份,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78,500 份调整为 867,750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39.55 元/份,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163.49 元/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 276 名激 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760,531 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39.55 元/份,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预留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 2,400 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的股 票期权数量由 867,750 份调整为 865,350 份,预留授予人数由 89 人调整为 87 人。

15、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注销首次授予的三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 16,651 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 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696,429 份调整为 2,685,478 份,首次授予人数由 276 人调整为 273 人;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865,350 份调整为 859,650 份,预留授予人数由 87 人调整为 85 人。

16、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 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 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 议案并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3、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 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

5、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 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1年6月11日,公司发布了《2020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493,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 计转增78,246,572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

1、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11.05-0.5)/(1+0.5)=7.03元/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5.84-0.5)/(1+0.5)=16.89元/股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当公司业绩不 达标需要回购时,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7.03元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6.89元加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当出现其他情形需要回购时,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 整为7.03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6.89元/股。

  • 2、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0-V)/(1+n)

  •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1.61-0.5)/(1+0.5)=14.07元/股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52.19-0.5)/(1+0.5)=34.46元/股

  •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25,503(1+0.5)=788,255 股 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89,452(1+0.5)=284,178 股 4、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 Q=Q0×(1+n)

  •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 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75,301*(1+0.5)=412,952 份

  • 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99,118*(1+0.5)=148,677 份

  • (二)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

  • 1、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0-V)/(1+n)

  •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9.55-0.5)/(1+0.5)=26.03元/股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63.49-0.5)/(1+0.5)=108.66元/股

2、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685,478(1+0.5)=4,028,217份 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859,650(1+0.5)=1,289,475份

(三)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

1、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00.00-0.5)/(1+0.5)=133.00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80,000(1+0.5)=2,520,000股 预留授予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20,000(1+0.5)=630,000股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 次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的数量及价格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激

  • 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