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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MICRO COR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pr 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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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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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4 月 23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

2、2018年11月25日至2018年12月4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2018年12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12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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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1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向281名激励对象授予177.8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8.13 元/份。

6、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 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00份股票期权予以 注销,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1%。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177.88万份调整为177.79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由281人调 整为280人。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 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18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由公司注销该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900 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股票 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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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一致认为:

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和《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 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等相关事项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 2018 年激励计划 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 年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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