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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MICRO COR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Jun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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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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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实事求是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独立意见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 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层面 2021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且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的 76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1 名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可 行权条件,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本次行权符合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本次行权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77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 607,198 份 股票期权的行权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