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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MICRO COR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ug 1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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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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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 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