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G MICRO COR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6, 2021

55640_rns_2021-10-26_ba03ce92-01d2-4e7d-8206-4ed6f4a5f78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圣邦微 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 解除限售 / 行权期可解除限售 / 行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层面2020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且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75名激 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69名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等规定的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 权第四个解除限售/行权期的可解除限售/行权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行权的情形。

本次解除限售/行权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 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 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175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 788,254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为 69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四个行权期的 412,951 份股票期权的行权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