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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MICRO COR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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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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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为尽快开展 董事会相关工作,经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 司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 人,实际参会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 举的董事张世龙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张世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张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以下成 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盛庆辉(主任委员)、陈景善、张世龙 提名委员会:陈景善(主任委员)、盛庆辉、张世龙 战略委员会:张世龙(主任委员)、盛庆辉、陈景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盛庆辉(主任委员)、陈景善、张世龙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世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绚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张勤女士的董事 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赵媛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 (九) 审议通过《关于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依据公司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 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综合考评确定相 关人员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张世龙先生、张勤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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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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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附件:
张世龙 ,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曾任铁道部专业设计院工程师、美国德州仪器有限公司工程师、哈尔滨圣邦微电 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圣邦微电子(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今,任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公司控 股股东北京鸿达永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达永泰”)执行董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圣邦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股东北京宝利鸿雅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利鸿雅”)监事,骏盈半导体(上海)有限公 司法人、执行董事,大连圣邦骏盈微电子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上海萍生微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杭州深谙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圣 邦微电子(苏州)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世龙先生通过鸿达永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698,113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7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世龙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勤女士是表兄妹关系,与股东弘威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弘威国际”)唯一股东 Wen Li 女士是夫妻关系。同时,鸿达永泰 (张世龙先生 100%持股公司)、宝利鸿雅(张勤女士 100%持股)、弘威国际 (Wen Li 女士 100%持股)、张勤女士、林林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张 世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勤 ,女,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哈尔滨圣邦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圣邦微电子(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 经理。2012 年 4 月至今,任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时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圣邦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股东宝利鸿雅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53,63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15%;通过宝利鸿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368,68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9.51%,合计持有公司 22,722,31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9.66%。张勤女士与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世龙先生是表兄妹关系。同时,鸿达永泰(张世龙先生 100% 持股公司)、宝利鸿雅(张勤女士 100%持股)、弘威国际(Wen Li 女士 100% 持股)、张勤女士、林林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张勤女士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林 ,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 哈尔滨圣邦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圣邦微电子(北京)有限公司行政工作负 责人。2012 年 4 月至今,任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圣邦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500,18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7.02%。根据鸿达永泰(张世龙先生 100%持股公司)、宝利鸿雅(张勤女 士 100%持股公司)、弘威国际(Wen Li 女士 100%持股公司)、张勤女士、林 林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弘威国际、宝 利鸿雅、张勤女士、林林先生为鸿达永泰的一致行动人。林林先生与除上述一致 行动人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景善 ,女,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日本早 稻田大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 年 4 月至 2007 年在日本早稻田大 学法学院助教。2007 年至今,中国政法大学任职。现任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董事、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8 月 6 日至今,任圣邦 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景善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陈景善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 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盛庆辉 ,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 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9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 职于中央民族大学经济系。2002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2018 年 8 月 6 日至今,任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盛庆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盛庆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
张绚, 女,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 大学会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曾任京都天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北京弘毅远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圣邦微电子(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 4 月至今, 任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同时,担任骏盈半导体(上海) 有限公司、大连圣邦骏盈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萍生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 深谙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 年 11 月至今,任苏州青新方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任苏州利安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绚女士因股权激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5,991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17%。张绚女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绚 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媛媛 ,女,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圣邦有限总经理办公室特别助理。2012 年 4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2 年 4 月至今, 任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特别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同 时担任公司股东北京盈华锐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钰泰 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董事、骏盈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深谙微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圣邦微电子(苏州)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大连圣邦骏盈微电 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媛媛女士因参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而持有公司授 予的股票期权、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持有公司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赵媛媛女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媛媛女士未受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