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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 Holding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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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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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顺丰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 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的审计工作任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完成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 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对此事项,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向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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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忠惠 金 李 ________________ 叶迪奇 周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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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