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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 Holding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Dec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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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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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 2016-95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重组进度安排,为顺利实现公司管理层过渡,公司监事会拟实施换 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于深圳 南山会议室召开了 2016 年职工代表大会,参加本会议的职工代表共 37 名。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表决,以 3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了陈 启明先生、桑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陈启明先生、桑利先生与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监事组成,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成 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陈启明先生、桑利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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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如下: 陈启明:

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中 文系,文学学士,2002 年结业于北京大学远程 MBA,经济师职称。1991 年至 1995 年任中国振华集团公司教育干事,1995 年至 1997 年任富士康企业集团华南 干部培训中心教务副课长,1997 年至 2003 年任康佳集团康佳学院培训主任、副 院长,2003 年至 2004 年任三一重工培训中心培训总监,2004 年至 2016 年历任 顺丰控股总部培训处培训总监、湖北区总经理、集团副总裁兼顺丰大学执行校长、 人力资源本部总裁等。2015 年至今任顺丰控股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陈启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本次重组完成后,陈启 明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合计 55,291,466 股,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 关联关系。陈启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 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启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桑利:

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工商 管理专业硕士,2005 年至 2006 年任湖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地区总经理,2006 年至 2009 年任广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地区总经理,2010 年至 2013 年任顺丰控 股综合本部总裁。2014 年至今任电商产业园事业部副总裁、总裁办负责人。2015 年至今任顺丰控股监事。

截至目前,桑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本次重组完成后,陈启明 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合计 104,264 股,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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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关系。桑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桑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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