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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 Holding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Feb 1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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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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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于刘冀鲁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人选,刘凌云女士作为公司 总经理人选,黄学春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选,宫为平先生、章大 林先生、陆江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史志民先生作为公司总工程师人选, 黄学春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经审核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 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 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其任职资格合 法,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形成的 选举及聘任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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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方伦赞

赵增祺

戴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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