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F DIAMOND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Sep 12, 2012

55189_rns_2012-09-12_fb4c6c69-fb46-4c36-876b-6b03a4dc6f2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12-036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郑州市华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效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拟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市陇海路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向郑 州市华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玻璃”)提供委托贷款。主要内容如 下:

一、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概况

1、贷款金额及期限:公司向华源玻璃提供人民币 1,600 万元委托贷款,期 限为六个月,借款年利率为 7%。

2、贷款抵押物:华源玻璃将所拥有的壹宗工业用地、华源玻璃法人代表高 富有及其配偶夏原和朋友乔华所拥有的叁处房产共同作为本次委托贷款的抵押 担保。以上土地及房产的评估价值总计 2,323.93 万元。

  • 3、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分别与华源玻璃股东高富有、高付阁签

  • 订《连带责任保证函》,由高富有、高付阁对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4、委托贷款手续费:本次委托贷款手续费为人民币 12,000 元整,由公司支

  • 付给浦发银行。

    • 5、资金主要用途: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华源玻璃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 6、公司与华源玻璃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 7、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交易对本公司 2012 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郑州市华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码:410184000009651(1-1)

住所:新郑市黎河镇炎黄大道北侧

法人代表:高富有

注册资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玻璃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华源玻璃股东为高富有和高付阁,持股比例分别为 71.33%和 28.67%。

2011 年度,华源玻璃经审计总资产 2,074.95 万元,总负债 935.17 万元,所 有者权益 1,139.7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5.07%,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612.51 万 元,净利润 444.11 万元。截止 2012 年 7 月末,华源玻璃总资产为 2,108.27 万元, 总负债为 674.51 万元,资产负债率 32.00%(未经审计)。

三、担保方情况

1、高富有,男,1965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6 年 7 月至 1995 年 4 月,在郑州磨料模具磨削研究所磨削室工作;1995 年 5 月至 2001 年 1 月,担任中外合资郑州新亚复合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工具部副经理;2001 年创办 了郑州华源超硬材料工具有限公司,自 2010 年 5 月创办华源玻璃,现任华源玻 璃董事长、郑州华源超硬材料工具有限公司董事长。

2、高付阁,男, 1961 年 4 月出生,初中学历,1984 年至 2004 年在河南新 郑卷烟厂保卫科工作,先后担任消防队长,民警队长,销售科员;2010 年 5 月 创办华源玻璃并在该公司工作至今。

四、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 1,600 万元整。

五、公司关于本次委托贷款的承诺

2

公司承诺:在此项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郑州市华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 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公司专业从事玻璃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本次委托贷款期限较短,且提供了总价值 2,323.93 万元的房产及土地抵押物,并由华源玻璃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风险 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能使公司获得一定的利息 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关于向郑州市华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二)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郑州市陇海路支行向郑州市华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提供1,600万元的委托贷 款,支持其业务发展,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为郑州市华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了华源玻璃有关工商资料、业务资料和财务报表, 并发表调查结论如下:

(一)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华源玻璃提供委托贷款的利率较为公允,未损 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委托贷款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的规定;

3

(二)借款公司华源玻璃提供了评估价值总计 2,323.93 万元的房产及土地作 为本次委托贷款的抵押物并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贷款抵押率在合理范围内。借 款公司的股东高富有及高付阁承诺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予以认可,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综上,国泰君安对四方达本次对华源玻璃提供委托贷款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郑 州市华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

5、河南省中地联合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郑州市华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出具 的《土地估价报告》;

6、河南省豫建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分别为高富有、夏原及乔华出具的 《房地产估价报告》;

7、公司与华源玻璃及高富有、夏原、乔华签订的《提供财务资助协议书》;

8、公司与高富有、高付阁签订的《连带责任保证函》。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9 月 1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