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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 DIAMOND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Aug 2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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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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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保荐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达”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四方达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2号文核准,河南四方达超硬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24.7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5,000,000.00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31,881,166.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3,118,833.70元,超 过计划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28,172.09 万元。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2月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1)第1008号《验资报告》。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概述及进度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9,203.94 万元和 13,231.07 万元分别投资建设金属 切削用 PCD/PCBN 复合片产业化项目和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DC)截齿及潜孔 钻头产业化项目,超募资金项目总投资 22,435.01 万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共计 5,737.08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详情如下:
1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总额 | 备案情况 | 备案时间 |
|---|---|---|---|---|
| 1 | 金属切削用PCD/PCBN复合片产业化项目 | 9,203.94 | 豫州经技工(2011)00086 | 2011年11月4日 |
| 2 | 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DC)截齿及潜孔钻头 | 13,231.07 | 豫州经技工(2011)00087 | 2011年11月4日 |
以上两个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上述两个项目的建设进度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总额 | 截止2012 年6 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截止2012 年6 月30 日投资进度 |
|---|---|---|---|---|
| 1 | 金属切削用PCD/PCBN复合片产业化项目 | 9,203.94 | 468.82 | 5.09% |
| 2 | 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DC)截齿及潜孔钻头 | 13,231.07 | 1,009.65 | 7.63% |
三、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公司上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于2012 年3 月开始土建施工,而实际情 况是公司于2012 年3 月23 日方才取得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郑国用(2012) 第x01023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预计2012 年10 月可完成建筑规划审批及 建筑商招投标手续并开工建设。
因此,上述两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在原计划工期内完成,公司需要对超 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必要的调整。
四、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内容
公司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了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 不变,调整后的时间规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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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1 | 金属切削用PCD/PCBN复合片产业化项目 | 2012年12月31日 | 2013年10月30日 |
| 2 | 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DC)截齿及潜孔钻头 | 2012年12月31日 | 2013年10月30日 |
五、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
1、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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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 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也没有改变项目本身的投资方 向,不会对公司实施上述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超募资 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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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仅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袁华刚 胡耀飞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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