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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 DIAMOND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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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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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四方达超硬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 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 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形。
2、公司制定的《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 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 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 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单崇新、杜海波、花雷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