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eres Group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Mar 20, 2017
17860_rns_2017-03-20_dbffd663-3584-4578-a91a-8312ebc175fe.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 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各 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风险发生的可 能性和对企业内控目标影响的程度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 和重要流程环节。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 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及检讨内部控制有效性承担最终的责 任,负责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基本制度和规定,审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涉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整改意见以及就内部控制评价和检讨工作的合理性和 充分性等做出决策。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委派审计委员会承担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 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负责审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协调经理层安排足够行
1
政资源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缺陷整改工作,领导内部审计机构推进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定内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整改意见。
第六条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以及内部控制评价进行 监督,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七条 公司经理层负责为内部控制评价提供必要的行政资源,协调和解 决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听取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安排、工作进 展和评价报告,及时掌握公司日常内部控制风险监控结果,组织实施缺陷整改工 作。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委员会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要求,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九条 公司各分公司和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单位”)是内部控制评价 的基本主体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第三章 评价工作内容
第十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主要依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作程序,围绕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内部控制设计 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一条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内部环境评价的内容包括 治理结构、机构设置、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
第十二条 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 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的过程。风险评估评价的内容包括目标 设定、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
第十三条 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 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达到控制目标的全过程。控制活动评价的内容是各项业 务处理程序的授权批准,职责分工,实物控制,凭证与记录的设置和运用,独立 的检查程序等控制手段的设计与运行情况。
第十四条 信息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
2
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信息沟通评价 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 价。
第十五条 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的过程。内部监 督评价是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监事会、审计委员 会、内部审计机构等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第十六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形成工作底稿,详细记录执行评价工作的 内容。
第四章 评价程序
第十七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 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第十八条 每年年末,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制订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明 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和费用预算等相关内容,经公司经 理层确认后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经批准的评价方案,组成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组,具体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应当吸收熟悉情况的业务骨 干参加。评价工作组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公司根据情况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检查工作。为公司提供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二十条 在现场评价检查过程中,可以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 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 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
第二十一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应当建立评价质量交叉复核制度,评价 工作组负责人应当对评价工作底稿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所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签
3
字确认后,提交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结合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等资料,初步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按照本 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二十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送公司经理层审阅,报送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和监事会审议,经董事会批准后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应当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对外 披露或报送。
第二十五条 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经理层按照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要求,组织整改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已经造成损失或负面 影响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缺陷认定
第二十六条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设计缺陷是指企业 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 以实现控制目标。运行缺陷是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由于运行不 当(包括由不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没 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第二十七条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应当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为基础, 结合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进行综合分析后提出认定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 行审核后予以认定,重大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
第二十八条 内部控制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 标。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 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4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第六章 评价报告
第二十九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就分别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 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设计,对内部控制评价过程、内部控制缺 陷认定及整改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等相关内容做出披露。
第三十条 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
(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三十一条 评价报告应当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关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发出日之间是否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程度 对评价结论按程序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十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12 月31 日作为年度基准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于次年一季度内向董事会提交。
第三十四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有关文件资料、工作底稿和证明材料等由内 部审计机构负责整理归档。
第七章 附则
5
第三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