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ere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Dec 19, 2016

17860_rns_2016-12-19_c3803285-6651-4066-9761-be520fbcb5b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康股份”)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庆小 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述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包括重庆小康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称 “小康控股”)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数量不超过 142,343,637 股,小康控股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少 于本次发行总量的 10%。小康控股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认购协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介绍

小康控股现持有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 年 1 月 17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500000565633366F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金桥路 61 号附 3 号

法定代表人:颜敏

1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制造、销售摩 托车零部件(不含摩托车发动机)、通用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不 含电子出版物)、仪器仪表,销售摩托车、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房屋、 机械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 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小康控股持有小康股份 62.60%的股权。

三、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

甲方: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

2、认购价格、认购方式、限售期和缴款方式

a、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量: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将以人民币现金出资认购 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10%的股份。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 142,343,637 股的发行规模上限测算,小康控股拟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4,234,364 股。

b、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 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 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 年 12 月 20 日)。

若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的,认购价格、数量将相应调整。

c、支付方式: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应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 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公司发出的认购款缴纳通知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以现 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款划入公司承销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并在

2

验资完毕、扣除发行费用后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 d、限售期: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股票上市之

  • 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 3、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 a、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 b、本次发行事宜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小康股份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 c、本次发行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 4、协议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上述协议生效条件外,协议无其他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 5、违约责任条款

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协议 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 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本次发行未经小康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或者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如协议第七条第 1 款约定的全 部条件得到满足而小康控股不按协议约定参与认购,不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支付时 间内向小康股份支付全部或部分认购款项,则应依法向小康股份承担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 1、《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小康控股 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 议》。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2 月2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