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eres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Mar 31, 2025

17860_rns_2025-03-31_d78573da-18e5-47c3-baf1-f4bc7e1187d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国林作为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 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国林,男,1955年5月生,中国国籍。1982年1月毕业于重庆大学,获工学 学士学位,2009年9月博士研究生毕业,获重庆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国家二级 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 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召开了全体股东大会6次、召开了董事会11次。本人依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11 11 0 0 6 5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 业作用。在董事会和召开前,本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 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 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 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2024年度 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 通过。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审计委 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者缺 席的情况。通过对议案的前置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别的议案进行要点 审核,确保了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论证充分、风险揭示到位,提高了董事会决 策效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本人与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积极沟通, 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时,详细了解现场参会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 听取中小股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独董职责。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并对公司 超级工厂进行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及生产经营等情况。同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为 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未发生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之外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了公司股东及关联方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 况。2024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 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公司披露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 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 年4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于2024 年5 月20 日审议通过该议案。本人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2024 年4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于2024 年6 月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于2024 年10 月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认为公司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高管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 年2 月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于2024 年3 月18 日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充分了解相关议案并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主动深入了解公 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提供独立的判断和意见、 建议,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5年,本人将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 项规章制度规定,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 的沟通合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国林

2025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