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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s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ul 1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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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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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重庆小 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已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审核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的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73845.10 万元。
二、《关于聘任总裁助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 、本次总裁助理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 、我们已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陈裕棋先生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 情况,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被提名人具有担 任公司总裁助理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禁止的情形。
3 、同意聘请陈裕棋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
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 、本次证券事务代表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 、我们已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杨华先生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 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被提名人具有担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禁止的情形。此外,其已取得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格。
3、同意聘请杨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下无正文)